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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黃欣柏/台北報導〕熱愛網路交友的杜姓OL,去年1月間應陸姓男網友邀約到台北遊玩,未料陸竟趁她不備,接連竊走4張信用卡,事後不只偽造杜女簽名消費,還拿去買交友網站會員,經杜女提告,台北地院日前判陸某2年5月徒刑,台北簡易庭今另判陸須賠3萬元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47歲的陸男以假名「陸沛予」與杜女來往,常透過網路向杜噓寒問暖,頗得杜女好感。去年1月間他突然邀杜女到台北玩,竟趁杜女到旅館放行李時竊走2張信用卡,隔幾天雙方到KTV唱歌,他又趁杜女微醺時,伺機竊走另外2張信用卡,全數花費都以杜女名義簽帳。
事後陸男數度偽造杜女簽名,接連到酒店、飯店刷卡消費,甚至還拿來買交友網站半年的會籍,杜女發現後要求陸簽下450萬本票償還,未料陸又以「陸沛予」名義簽下無效本票,杜女忍無可忍,向警方報案逮人。
據了解,陸男在97年間就曾以慶生為由將新竹1名女網友騙上台北,接著用相同手法竊卡盜刷2萬多元。台北地院認定陸是累犯,刑事部分日前依偽造文書、竊盜等罪判刑2年5月;台北簡易庭今另判陸須賠償杜女3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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